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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0 20:1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0       报名截止:2021-11-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1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4〕28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427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全市各有关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和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准。2021年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证书;针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央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8:30—11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有意报考者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报考者可同时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多个岗位,如后期因面试时间冲突,无法同时参加面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自行与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联系,及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资料发送或送达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
(1)线下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岗位报名资料送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县区岗位报名资料送至各县区人社局。
(2)线上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
资格审查合格的,线下应聘人员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线上应聘人员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
3.报名提供资料
⑴《报名表》;
⑵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⑷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⑸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⑹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康复治疗士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⑺个人承诺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暂未取得的,提供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专业测试及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直综合岗位和县区人社局可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由市人社局集中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市直综合类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全力配合;各县区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对报考人数较少的县区可合并组织开展,市人社局负责协调配合。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各县区人社局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市直岗位面试公告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各县区面试公告在各县区政府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牵头面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牵头面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市直岗位公示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各县区公示在各县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空缺岗位调剂。
空缺岗位可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人员为参加本次招聘面试且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决定,调剂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调剂及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由有关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开展。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2021年及以前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由汉中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如学校未发三方协议书,签订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毕业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市直相关单位及区县人社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工作日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8:00)。
4.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取消复审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5.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期,请考生在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前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陕西健康码(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督电话:0916—26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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